工程項目統籌主要負責協助執行下列路政署-
- (a)與主要工程有關的職務-
- (i)執行對工程項目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管理,落實工程項目的實施;
- (ii)就工程項目的實施,與承建商、政府部門及其他有關方面聯繫;
- (iii)處理有關的工務計劃及採購程序;
- (iv)監察工程項目的預審及投標程序;
- (v)處理相關公眾諮詢、投訴及查詢;及
- (vi)執行其他獲指派的任務。
- (b)與鐵路發展計劃有關的職務-
- (i)就鐵路發展計劃進行規劃,以及審核鐵路公司的建議;
- (ii)就建議的詳情或疑問,例如規劃設定、交通影響評估、土地需求、諮詢安排等事宜,與鐵路公司及有關部門聯繫;
- (iii)監察設計及施工的進度,以達到鐵路發展的功能目標;
- (iv)在落實計劃的過程中,負責統籌有關部門/政策局;
- (v)在施工的過程中,向各個工地及聯絡委員會提供技術意見;及
- (vi)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