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司法助理會就高等法院的案件及工作提供協助。高院司法助理須優先協助處理上訴法庭的案件,但間中也須協助原訟法庭的工作。此職位的主要職責包括 —
- (a)協助法官審結有關民事事宜的上訴許可的申請及其他書面申請;
- (b)就法官所指派的事宜進行法律研究和給予意見;
- (c)應主審法官的要求就冗長及/或複雜的上訴案件提供協助;
- (d)在特別項目中提供協助,諸如就關乎司法手冊、陪審團指引及須知等題目進行研究、協助重新草擬該等材料,以及協助研究各項法律議題等;
- (e)為公開演講、會議或期刊文章搜集資料及擬寫稿件;
- (f)為重要上訴案件/在實務及程序上有廣泛應用性的決定編製案例簡訊;及
- (g)就對公眾有廣泛重要性的案件判案書擬寫新聞摘要(英文和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