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看守社區會堂/社區中心的職務,監察禮堂及會議室的使用情況,並在需要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2)為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內舉行的會議及活動預備,包括搬動傢俬、器材及其他所需物資;
(3)保持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傢俬及器材整潔;
(4)登記使用社區會堂/社區中心的預約申請;
(5)負責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大門及其他門戶的開鎖、上鎖工作;
(6)解答巿民的查詢;
(7)向負責部門申報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內需要保養的各項器材/裝置;及
(8)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1)To perform guarding duties at community halls / community centres, to monitor the use of halls and meeting rooms and provide necessary assistance as required;
(2)To prepare for the meetings and activities to be held at the community halls / community centres, including removal of furniture, equipment and other material items;
(3)To maintain the order and cleanliness of the community halls / centres and the furniture and equipment;
(4)To register the booking of community halls / centres;
(5)To be responsible for locking and unlocking the doors of main entrances and other doors of the community halls / centres;
(6)To answer public enquiries;
(7)To report to the departments concerned regarding the equipment / devices of the community halls / centres that need maintenance; and
(8)To perform other duties as required.
小六程度或以上,操流利粵語,能書寫一般中、英文
Having completed Primary 6 schooling or above, be capable of speaking fluent Cantonese and; writing general Chinese and English message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十二個月
(屬兼職性質。工作時間不固定,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視乎工作性質,或需在晚間及戶外工作。)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a)申請表格GF340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 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履歷表和學歷證明文件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助理社區幹事職位(SKDO)」。
(b)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者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面試時請出示香港身份證、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和近照一張。
(c)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即時通知本處。
新界將軍澳坑口培成路38號西貢將軍澳政府綜合大樓六樓西貢民政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