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土地註冊處法律事務部就接獲的文書可否根據《土地註冊條例》註冊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協助土地註冊處的日常運作工作;
(b) 進行法律研究;以及
(c) 協助《土地業權條例》制定後的檢討工作。
(a) assist the Legal Services Division of the Land Registry in providing legal advice on registrability of instruments under the Land Registration Ordinance and daily operation of the Land Registry;
(b) conduct legal research; and
(c) assist in the post-enactment review of the Land Titles Ordinance.
受聘人可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 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日。
(a) 現時為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修讀全日制法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
(b) 已修畢二年級或以上課程,包括土地法科目;
(c)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
(d) 熟悉文書處理和一般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e) 具備良好的研究技巧。
(a) be students currently enrolled in full-time Bachelor of Laws degree programme (LLB) offered by local/overseas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b) have completed the second year of study or above including Land Law courses;
(c) have a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and Chinese;
(d) have good knowledge of word processing and general PC applications; and
(e) possess good research skill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如有的話)。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正式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個月,約由七月開始。受聘人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如有的話)。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正式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a) 就讀於本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所訂的截止申請日期。本港專上院校的學生如直接向本處遞交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b)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求職信(說明申請實習工作的原因)和履歷表,附上學生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副本,以郵遞方式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職位」 及回郵地址;亦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若有關申請提供的資料不全、欠缺所需證明文件,或以傳真/電郵遞交,將不獲考慮。
(c) 本職位無須面試。申請人如在2016年7月29日仍未獲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8樓土地註冊處人力資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