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香港總監直接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匯報,其職責如下:
- (a)制訂發展創意產業的政策、策略及計劃,並相應地推行有關計劃及措施;
- (b)監督「創意香港」的工作,領導策劃、管理和控制「創意香港」的資源及人力;
- (c)管理所有由「創意香港」管理的資助計劃及其他指定用作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資源;
- (d)協調業界及政府/公營機構,確保所有由公帑資助的創意產業相關活動得以順利推行,並與政府及非政府持份者合作(包括人才培育計劃),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
- (e)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香港內外推廣創意產業;
- (f)管理香港設計中心的運作;以及
- (g)在有需要時就支援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進行研究,並作出分析。
如欲知悉更多有關「創意香港」的資料,請瀏覽「創意香港」網頁(網址:http://www.createhk.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