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此外,申請人也可透過同一網站提交申請。
研究主任(公共衞生)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18日。申請人應在申請表格內詳列其所須具備的學歷及取得學歷後的工作經驗,並將修業成績單、證書、取得學歷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個人履歷,夾附於申請表格一併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所列查詢地址,信封面清楚註明“申請研究主任(公共衞生)職位”。申請書如並非以指定表格填寫、以傳真或電郵遞交、未填妥或逾期遞交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1星期內,把所有相關文件副本送交所列查詢地址,並於信封面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切勿郵寄修業成績單/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或補交文件證明副本,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所列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