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就學校的建議書及推行「促進小學英語學習津貼計劃」的情況與學校、教育局相關組別/分部及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委員聯絡;
- (b)就學校的建議書作初步的評估,並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意見/建議,跟進學校修訂建議書;
- (c)擔任評審小組會議的秘書;
- (d)監測和評估學校推行獲批校本課程措施的情況;
- (e)為語文基金及資助計劃的大型活動提供支援;
- (f)定期向上司報告工作進展;
- (g)按上司的要求,執行其他獲指派的任務;以及
- (h)或須在週六及公眾假期工作。
備註: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