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民政事務處有數個行助理[行政助理(葵青)]或與其相等的職位,其中大部份職位會處理有關區議會的職務。其他職位的職責包括舉辦活動,區內場地及設施的管理行政事宜及執行地區計劃如社區健康計劃等。 <br> <br>有關葵青區議會工作的職責主要包括: <br>
- (i)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不同地區活動,如社區健康項目、社區參與項目和其他工程; <br>
- (ii)為區議會及其轄下的委員會╱ 工作小組提供秘書服務及行政支援; <br>
- (iii)就籌辦不同地區活動與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商營機構及非牟利團體等聯絡;及 <br>
- (v)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br> <br>其他行政助理或與其相等的職位的工作職責大致如下: <br>
- (i)協助籌辦及監察青年計劃 ╱活動的進度,及在有需要時離港公幹; <br>
- (ii)處理有關青嶼幹線觀景台(觀景台)及該處設施的管理及行政事宜(如辦公室、展品、設備的保養及預備報價文件等); <br>
- (iii)執行及監督美化╱其他工程、承辦商服務(如清潔和保安等)及與觀景台的商店營運者保持聯繫; <br>
- (iv)協助舉辦及監察葵青民政事務處的社區活動及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