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 (a)制定鼓勵性和切實可行的措施,以協助活動策劃者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回收及減少廢物產生; (b)推行政策和指引,以促進有關環保措施在各類活動中被更廣泛採用; (c)與環保服務持份者合作,於舉辦活動時在社區中培養減少廢物和回收的文化; (d)為推動環保活動進行減廢和回收的研究; (e)對<<綠色活動指南>>進行更新及潤色; (f)更新環保署減廢網站的綠色活動資訊; (g)策劃和舉辦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不同規模活動的減廢和回收工作的認識; (h)為推廣綠色活動所需的廢物收集、循環再造、市場推廣及公共關係等服務之採購程序編制招標文件;(i)執行任何其他有關減廢、回收、廢物管理和環境保護的職務;
- (j)處理與減少廢物有關的基金申請及監察獲資助項目;以及
- (k)支援秘書處及行政工作。 <br> <br>(註: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及(b)不時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