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申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br> <br>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或以前送達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 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10樓運輸署總部,信封面須註明「申請運輸督察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 <br> <br>由於運輸署或以電郵邀請申請人參加筆試╱遴選面試,申請人請在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及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 <br> <br>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該表格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書如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以傳真或電郵遞交、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 <br> <br>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筆試通知。如申請人未接獲邀請,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