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的主要職責是 (a) 協助各決策局 / 部門進行管理顧問研究,促成及實施改革,加快創新及採納科技步伐,推動跨界別協作,以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和 (b) 協助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的運作以提供一站式服務及支援推行創新計劃。
Summer interns will be mainly deployed to assist in (a) conducting management consultancies for policy bureaux / departments to facilitate and implement change, accelerate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adoption, and promote cross-sector collaboration for better services, and; (b) managing operations of direct public service channels / platforms to provide one-stop services, and support implementation of innovative programmes.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申請人須 —
(a)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為修讀專上院校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c) 在實習期開始前並非正在修讀或剛完成最後一年課程;
(d) 具備電腦應用的知識及在互聯網上進行研究的技巧;及
(e) 具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及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Applicants should –
(a)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b) be students studying full-time post-secondary programmes;
(c) not be studying in or have just completed their final year of study before the internship period commences;
(d) have knowledge in computer applications and research skills on the Internet; and
(e) have a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English.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 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i)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獲取錄的實習生會按非公務員聘任條款受聘,僱用期由2021年7月至8月,為期約兩個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 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i)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a)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如向本辦公室直接遞交申請表,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b)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相關的就學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或以前郵寄往查詢地址。
(c) 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效率促進辦公室)」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書不獲派遞。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到下列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或並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d) 2021年6月18日後仍未獲邀參加面試者,可作落選論。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1樓效率促進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