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監工(屋宇)的主要職責是:
- (a)協助監督建築工地的合約工程,以及政府建築物、土地、物業和斜坡的設施保養工程;
- (b)協助審核設施保養的施工要求,擬備成本預算、工作草圖和庫存要求;
- (c)協助監察工地工程的進度,控制項目質素和備存工地記錄;
- (d)協助查核工程是否符合合約要求,特別是安全、環保和其他相關要求;
- (e)協助查證和核實承建商提交的報告和申索;以及
- (f)發出小型工程施工令。
請參閱註(D)
二級監工(屋宇)的主要職責是:
請參閱註(D)
A Works Supervisor II (Building) is mainly deployed on –
See Note (D)
申請人必須:
請參閱註(A)至(C)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See 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