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助理評稅主任負責處理由稅務局執行與稅務條例有關的評稅及/或收稅及/或其他工作。
A Contract Assistant Assessor is mainly deployed on assessment and/or collection of taxes and/or undertaking other duties under the Ordinances administered by the Department.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須(a)(i)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會計學學士學位註(1),或具備同等學歷;或(a)(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並已完成該課程的基礎級別課程,或具備同等資格;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同等成績;及
(c)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Candidates should (a) (i) have a Bachelor’s degree in Accountancy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Note (1), or equivalent; or (a) (ii) be a registered student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HKICPA QP) and have completed the Associate Level of QP, or equivalent;
(b)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2), or equivalent; and
(c)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English.
(1)現時並未具備上述(a)(i)項學歷但正修讀學士學位課程(並將於2020/21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20/21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會獲得聘任。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不多於12個月。續約與否須視乎運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專業資格/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專業資格/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有關學歷的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副本及/或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書及考試成績報告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持有本地學府/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專業資格/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學歷的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副本及/或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書及考試成績報告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或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表格提交有關學歷的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副本及/或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書及考試成績報告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1年7月23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未妥爲簽署,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 [G.F.340(3/2013 修訂版)],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格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七樓稅務局人事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