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公司註冊主任主要負責公司註冊處各組別的運作(包括處理註冊個案及牌照申請);審閱並登記按照《公司條例》和由公司註冊處處長所施行的其他法例交付的各類文件;解答查詢及處理投訴;提供查閱及索取公司資料的服務;執行《公司條例》和由公司註冊處處長所施行的其他法例的條文,包括進行實地巡查、會面及提出檢控;為管理資訊科技系統和參與資訊系統發展計劃提供支援,包括負責進行用戶驗收測試;及管理所屬組別的文書及輔助人員。
A Companies Registration Officer II is mainly responsible for performing operational work (including the processing of registration cases and applications for licences) in the various sections of the Companies Registry; scrutinising and registering various types of documents delivered under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and other legislation administered by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handling enquiries and complaints; providing services for inspecting and obtaining company information; enforcing provisions of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and other legislation administered by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including conducting onsite inspections and interviews and instituting prosecutions; providing support for the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systems and participating in information system development projects, including performing user acceptance tests; and supervising clerical and supporting staff.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 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以中文和英文溝通;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5)。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i) Level 3 or equivalent (Note 1)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Note 2), or equivalent; or
(ii) Grade E or above in two subjects at Advanced Level in the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and Level 3 (Note 3) / Grade C or above in three other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2), or equivalent;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Note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be able to communicate in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c)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Note 5).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 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或須接受筆試。
(5)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 申請人須於2023年7月13日或以前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以親身遞交或郵寄送達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5樓公司註冊處人力資源組。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公司註冊主任職位」及回郵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
-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有關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非本地學歷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上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並非採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在2024年2月仍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因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處理申請的時間可能稍長。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5樓公司註冊處人力資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