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家務總管將會被調派到政務司司長官邸(官邸)執行以下職務-
- (a)監督官邸的日常運作;
- (b)管理和督導官邸的家務人員;
- (c)管理及執行官邸的家居事務,包括清潔打掃(例如 : 官邸、室內外陳設、家居物品及器皿等)、宴會備席、招待賓客、簡單洗燙等;
- (d)在官邸及其他地方舉行飲宴會等活動時,負責相關的餐飲款待及籌備工作;
- (e)負責有關家居物品及室內外陳設的保養、庫存紀錄、維修及更換工作;及
- (f)在官邸及其他地方執行與家居有關的事務。
(附註:官邸合約家務總管須穿著制服及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週末及公眾假期工作。如有需要,官邸合約家務總管或須逾時工作及在官邸留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