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主要負責:
(a) 提供行政支援;
(b) 處理辦公室行政、檔案管理及有關辦公地方事宜;
(c) 執行人力資源職務,例如人事管理及人員編制建議;
(d) 提供後勤支援予會議/簡介會及作記錄;及
(e) 督導文書和其他初級人員。
(註:或需超時工作。)
An Executive Assistant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providing executive support to senior officers;
(b) handling office administration, record management and accommodation matters;
(c) discharging HR functions such as personnel management and staffing proposals;
(d) providing logistic support for meetings/briefings and to take notes; and
(e) supervising clerical and other junior staff in the office.
(Note: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overtime.)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供款,合共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b)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或具同等學歷;
(c) 良好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 一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e) 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微軟Excel、Word及PowerPoint軟件。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a bachelor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b) “Level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or equivalent;
(c) good command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 and Chinese;
(d) one year of relevant working experience; and
(e) good knowledge of computer applications including MS Excel, Word and Power Point.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指定的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明文件及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c)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其學歷證明文件及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寄交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d)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未妥為簽署或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填寫的申請書將不予考慮。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指定日期之後才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e) 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如以郵遞投寄,信封面的香港郵戳日期會視為遞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申請人應確保已付足郵資,以免申請書無法送達。如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按既定程序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
(f)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四至十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 邀請書或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個人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