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派往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的土地供應組,負責以下工作(註2) -
- (a)為委員會及轄下的專責小組就提供基建設施的事宜統籌和提供技術方面的意見,以就大嶼山及鄰近地區基建設施長遠發展策略的政策、措施及具體建議進行策略及概念檢討;
- (b)協助各決策局及部門統籌大嶼山及鄰近地區的基建發展建議;
- (c)就大嶼山及鄰近地區的長遠發展策略協助提供政策方面的意見;
- (d)協助處理和統籌向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區議會提交有關大嶼山長遠發展策略的文件;
- (e)出席會議,並就大嶼山及鄰近地區基建設施的長遠發展策略進行政策研究;以及
- (f)執行高層人員委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