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專利審查主任主要負責執行《專利條例》(第514章)所訂的職責,有關職責為就原授專利申請及短期專利作分類及審查,以及處理其他審查工作;協助主管人員執行處理專利申請及批予後的事宜的相關法定職責;就專利及相關課題進行研究及分析;及處理公眾查詢。
A Patent Examiner II is mainly deployed on performing the duties under the Patents Ordinance (Cap. 514) in relation to classification and examination of original grant patent applications and short-term patents as well as other examination tasks, assisting supervisors to carry out the necessary statutory duties relating to patent applications and post-grant matters, conducting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patent and related issues, and attending to public enquiries.
獲聘者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於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獲聘者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有薪年假為12天。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有關條文的規定,受聘人在適當情況下可享有疾病津貼、休息日、法定假日及侍產∕產假。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本地大學頒授的二級榮譽或以上學士學位,有關學位須修讀一項或多於一項屬化學、電子及/或機械工程領域的科目[見註(1)],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b)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會話和書寫能力,並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至少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在其他考試取得同等成績[見註(2)]。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a bachelor's degree with second class honours or above in one or more subject(s) in the field of Chemistry, Electricity and/or Mechanical Engineering [see Note (1)] from a local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or equivalent; and
(b) good command of both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and English,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at least ‘Level 1’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2)].
(1) 化學、電子及機械工程這三大領域基本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技術性科目:
化學:-
應用生物學、應用化學、生物化學、生物工程、生物科學、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生物技術、細胞及分子生物學、化學工程、化學科技、化學、中醫學、環境科學、食品科學、綠色能源科學、生命科學、醫學工程、醫療技術、醫學、藥理學、藥劑學
電子:-
應用物理學、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電機工程、電力學、電子工程、信息工程、資訊科技、互聯網及多媒體技術、物理學、電訊學
機械工程:-
土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
(2)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二年。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 340(Rev.3/2013)],並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於2023年3月3日香港時間下午六時正或之前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申請人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履歷最少應包括下列証明文件─
(i) 本地或海外學歷(請提供成績單和證書副本)﹔以及
(ii)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請提供有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 (如適用者)。
(b) 申請表格[G.F. 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c)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以付足郵費的郵遞方式把履歷寄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專利審查主任職位」。如申請人未能在限期前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d) 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五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簡覆/確認收到申請的電郵,請即致電3520 0747與行政組聯絡。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至12個星期內接獲邀請。申請人如沒有接獲邀請,可視其申請為落選。有關邀請將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e) 申請表如有資料不齊全、不清楚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的副本,將不獲受理。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