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 (a)領導地區康健中心組規劃和推行地區康健中心計劃和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有關工作包括處理18個規模完善的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的合約管理事宜,籌備把地區康健站過渡至地區康健中心,以及規劃推行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 (b)為地區康健中心人員提供策略性督導和指導,並為地區康健中心制定發展及服務計劃和工作目標,確保實行適當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預算和基層醫療服務採購;
- (c)監督和評估地區康健中心營運機構的表現;
- (d)與地區康健中心計劃和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的持份者,包括專業團體、區議會和大學等聯繫和溝通;
- (e)處理與地區康健中心計劃有關的秘書處工作;以及
- (f)確保地區康健中心的服務與政府各局/部門的基層醫療服務協調和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