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現正物色充滿熱誠、以目標及成效為本的優秀專才,加入香港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團隊,擔任一級項目主任(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一職。此職位須具備分析及審閱投資的技巧,處理CIES的申請及為團隊提供支援,利便於獲許投資資產如股票、基金、債券等類別(不包括物業)投資達港幣3,000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申請來港居留。
職位 你須向投資推廣署高級項目主任(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匯報工作,於申請處理組擔任個案主任的角色,審查和分析CIES申請人財務方面的證明文件,並跟進轉介給香港入境事務處進一步處理申請。你亦須與香港家族辦公室(FOHK)、香港入境事務處、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其他相關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緊密合作。
要勝任以上職位,你須:
- (a)注重細節並具備卓越的策劃和組織能力;
- (b)對金融衍生產品及新推行的CIES的規則有充分認識;
- (c)具備金融和多類別投資評估的實務經驗;
- (d)具備評估和分析投資組合的資產和負債的能力;
- (e)對反洗黑錢及對銀行和投資領域的其他合規政策有認知;
- (f)具備管理多個聯絡點的能力,並能快速回應日程優先事項變動;
- (g)在壓力下獨立完成工作,以達到表現指標,並能訂定目標和發揮團隊精神;
- (h)具備良好的分析能力及溝通和人際技巧,並善於管理;以及
- (i)熟悉電腦軟件的操作,包括文書處理、試算表和演示軟件及數據分析工具。
職責
- (a)處理CIES的申請、查詢及/或投訴,並協助解決問題;
- (b)對CIES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進行盡職調查;檢閱、分析、審查和評估所提交的 CIES 申請及其投資組合,並監察CIES的成功申請人於逗留期間是否遵守新的計劃規則;
- (c)審批申請人的投資是否符合資格,並建議轉介個案至香港入境事務處;
- (d)了解獲許投資資產的最新發展情況、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制定的規則、標準和政策以及新推行的CIES對投資組合的要求,並撰寫和更新處理CIES申請的審批指南和信函範本;
- (e)在整個申請過程中與主要持份者(包括相關政府決策局及部門、香港入境事務處、專業團體、申請人及其指定的服務提供者)聯絡;
- (f)根據新推行的CIES的計劃規則、政府和投資推廣署的內部規則和規例,確保團隊內部有適當和高標準的治理,並協助上級監察結果、關鍵績效指標和交付績效的情況,並整合相關的統計數據及匯報運作相關事宜;以及
- (g)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