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選取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政策範疇相關和需要高層官員及負責人員關注的報道以編製新聞剪報;
- (b)留意媒體報道,並轉發負責人員需要關注的熱議及具爭議性議題相關報道;
- (c)準備高層官員談話內容謄本及協助編輯新聞稿件;
- (d)協助處理傳媒查詢及在有需要時安排傳媒採訪活動;以及
- (e)執行上司所委派的其他職務。
每星期的⼯作時數會按實際運作需要⽽變更,但⼀般不會多於18⼩時。合約期內並沒有最低⼯作時數的保證。⼀般⽽⾔,獲錄⽤者須按照下列⽇程⼯作 –
- (i)星期⼀(公眾假期除外)和非星期⽇的公眾假期後的⼯作⽇:早上6時45分⾄中午12時;及
- (ii)星期⼆⾄星期五(公眾假期和非星期⽇的公眾假期後的⼯作⽇除外):早上6時45分⾄早上9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