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資訊科技主管提供資訊科技服務,包括為渠務署規劃、開展和推行新資訊科技系統及現有資訊科技系統時,和在提供持續支援時,進行規劃、採購、計劃管理、品質保證和提供成品及諮詢服務的工作。
- (a)就外判服務負責內部計劃管理,及負責內部計劃的計劃管理;
- (b)為資訊科技產品/服務擬備/覆檢招標文件,並評審標書;
- (c)監察承辦商提供外判資訊科技產品/服務的表現;
- (d)覆檢承辦商/資訊科技小組成品的品質及整合來自用戶的反饋;
- (e)開展資訊科技服務/系統,如進行研究、識別概括性的用戶需求,以及界定計劃範圍;
- (f)為業務用戶及其他資訊科技小組提供技術意見;
- (g)與業務用戶、其他資訊科技小組、承辦商及持份者(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其他的局或部門)聯繫和合作,以有效完成工作;
- (h)輔導及監督高級系統分析員、系統分析員及程序編製員完成以下工作,並確保其工作成品及成果的品質:
- (i)進行採購相關工作;
- (ii)進行系統分析和設計、系統推行和集成,以及持續支援和維修資訊科技系統;
- (iii)就資訊科技系統支援用戶驗收測試及提供用戶培訓;
- (iv)於推行資訊科技系統計劃及系統生命周期整段期間,就系統擬備文件編製及報告;以及
- (v)支援資訊科技系統的日常運作;
- (i)確保在工作中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相關規例、標準、政策及/或指引;
- (j)確保在工作中運用資訊科技業界及產品供應商所提供而適用的最佳執行方法、標準及/或指引;
- (k)安排和統籌與資訊科技計劃推行事宜及系統原型落實支援工作有關的活動,例如簡介會、工作坊、培訓活動、論壇等;以及
- (l)促使用戶留意工作流程的改變,以及統籌變革管理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