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
- (a)在所指派的中小學校或青少年機構講授知識產權,有關講座將於正常學校上課時段 (上午8時半至下午3時半)或星期六日間時間進行(上午8時半至下午3時半);
- (b)在授課期間為本署收集學生、學界或青少年機構對知識產權的疑問及意見;
- (c)與校內老師和學生或青少年機構的導師和成員分享知識產權知識和適當地澄淸有關的疑問;及
- (d)在本署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與是項計劃有關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
Successful candidates are required to
申請人必須
註(1)] 。
Candidates should have
Note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