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的申請人將在專業指導下,接受符合香港工程師學會要求的實務訓練。
Successful candidates will receive practical training under professional guidance meeting the training requirements of the HKIE.
現行的訓練津貼為每月24,800元。上述津貼額及聘用條款可能會在政府提出聘任時作出調整。見習生並非公務員,其訓練津貼亦獨立於公務員薪酬。
申請人須-
(a)在2024年或以後獲取本港大學的相關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在2023年10月或以後獲取有關專業學會認可的非學位學歷, 包括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機械工程學位或其他相關學歷,此等學位或學歷須符合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環境工程界別正式會員的要求,並且有資格參加該學會環境工程界別的“A”項訓練計劃;以及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Applicants should have/ be –
(a) a relevant degree from a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or equivalent, obtained in 2024 or after, or other non-degree qualification acceptable to the relevant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s obtained in October 2023 or after, including a degree in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hemical Engineering, Civil Engineering or Mechanical Engineering or a qualification that satisfies the academic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membership in the environmental discipline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HKIE) and for admission into the HKIE Training Scheme “A” in the environmental discipline; and
(b)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t the time of engagement unless specified otherwise.
(i) 本見習職位暫定於2025年9月填補空缺。
(ii) 在上文「入職條件」第(a)項所述日期前已取得所需學位或學歷的申請人,如現正修讀其他相關的全日制學位,或剛於2024年或之後取得全日制修讀的相關學位,亦可獲考慮。惟取得首個所需學位或學歷與開始修讀相關學位的日期不得相隔多於18個月。若申請人曾修讀多過一個相關學位,學位之間的累計相隔時間的總和亦不得多於18個月。
(iii) 在2025年夏季參加畢業試,或專業學會相關考試最後部份的申請人亦可申請,惟入選的申請人須於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方可獲錄用。
(iv) 申請人如現時或過往曾參加香港工程師學會“A”項訓練計劃,均不獲考慮。入選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本見習空缺屬臨時職位,見習生並非公務員,亦不會按公務員條款及條件聘用。見習期為三年。在成功完成訓練後,合適的工程見習生可獲續聘12個月。完成上述訓練或訓練後聘用期並不保證會獲得政府繼續僱用。
(i)「申請手續」第(b), (c)及(d)項所述的文件副本或會轉交有關專業學會以審核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成為該會正式會員/參加該會專業考試/訓練計劃的要求。(i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人士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欄目下參閱該資料冊。(ii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iv)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v) 面試暫定於2025年2月至5月期間在香港進行,申請人須在該段期間出席面試。政府可按其需要,更改面試時間而毋須預先通知申請人。落選的申請人將不獲通知。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致電查詢電話,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查詢其申請情況。
申請書G.F. 340(Rev. 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獲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並未按要求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或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申請書須夾附(a) 一封補充函件,簡述過往接受的相關訓練/經驗,以及修業期間的課程習作;(b) 大學所有考試或其他符合有關專業學會認可學歷的所有考試的正式成績表副本;(c) 學位證書副本(如已取得學位);(d)學位課程最後一學年所修讀的科目及各科比重的一覽表(只適用於正在修讀學位課程最後一年的申請人);以及(e) 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或其他英語公開考試(例如TOEFL、IELTS、GCE、GCSE,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等)的證書副本,以顯示其英語考試成績。
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2樓1201室環境保護署招聘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