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一般辦公室事務,例如打字和影印;處理簡單查詢;收集/發送/送遞文件、物料及視像錄影帶;搬運家具及器材;把郵件及視像錄影帶/報紙/存貨/文具分類或存檔;協助聯絡供應商以安排維修保養服務和協助辦公室的搬遷及裝修工作;接待訪客;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擔任接待員的工作及其他由上司指派的職務。
To undertake general office errands, such as typing and photocopying, handling simple enquiries, collection / dispatch / delivery of documents, stores & video tapes, moving furniture and equipment, sorting / filing mails & video tapes / newspaper / stocks / stationery, providing assistance in contacting suppliers for maintenance services and in office removal and renovation, receiving visitors, performing receptionist task when necessary and other duties assigned by supervisors.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0%。受聘人亦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完成中五學業(修讀科目須包括英國語文科及中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並具一年從事文書/辦公室支援工作的經驗。
申請人如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微軟Excel則更為理想。
Completion of Secondary 5 (subjects studied should include English Language and Chinese Language), or equivalent; and 1 year’s experience in undertaking clerical / office support work.
Candidates who possess good computer knowledge in word processing and Microsoft Excel will have an advantage.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GF 340(Rev. 6/2012))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index_c.htm)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才會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