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的主要職責是審核政府的收支帳項、物料項目及其他政府帳目,並對政府和受審核機構在執行職務時的節省程度、效率和效益進行審查。
An Auditor is mainly deployed on auditing government revenue, expenditure, stores and other public accounts and conducting examination on the economy,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with which the government and audited bodies have discharged their functions.
申請人必須:
(a)(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會計師或資深會員,或具同等資格;或(i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榮譽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學位後具備至少兩年有關工作經驗;及(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並取得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及格成績。
招聘考試
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參加在香港舉行的筆試,並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被考慮參加遴選面試。筆試結果會用作考慮可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人選。
由於審核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筆試並不表示他們已符合審計師職位的入職條件。
Candidates should:
(a)(i)b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r Fellows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r equivalent; or(ii)have an honours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with at least two years' relevant post-graduate experience; and(b)obtain “Level 2”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and a pass result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andidates who meet the entry requirements are required to sit for and pass in the written examination to be held in Hong Kong before they are considered for selection interviews. The results of the written examination will be used for considering candidates for the selection interviews.
As it takes time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an invitation to the written examination does not imply that the candidate’s qualifications meet the entry requirements of the Auditor post.
(1) 具(a)(ii)項所列資格而獲得錄用的申請人,入職薪點將較該職級起薪點低兩點,即總薪級表第27點(月薪港幣41,495元)。
(2) 審計署歡迎具備非會計方面的專業資格人士,以及在工程、資訊科技、法律、醫學科學、運籌學或計劃評估方面具備經驗的人士申請有關職位。
(3)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被視為已符合審計師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3年5月10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取得列於(b)項的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的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的成績後,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 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 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當局會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發出聘書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j) 本欄所載的空缺資料,亦已上載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網址: http://www.gov.hk)及審計署的網頁(網址: http://www.aud.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以及一份個人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2013 年6 月 7日或之前,把有關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以及個人履歷寄交查詢地址。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文件,以及以傳真或電郵送交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二十六樓審計署人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