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新聞稿、特稿、宣傳品及刊物等的編纂工作;
2. 就大型計劃及活動的宣傳及籌辦工作擬訂策略及執行方案;
3. 協助統籌及舉辦相關活動/項目/計劃;
4. 安排記者招待會、特別宣傳計劃及其他傳媒採訪活動;以及
5. 在有需要時執行任何其他職務。
1. To prepare press releases, feature stories, publicity materials, publications, etc;
2. To formulate strategies and implementation plans for promoting and implementing large-scale campaigns and events;
3. To assist in overall co-ordination and organisation of various activities/events/functions;
4. To organise press conferences, special promotional projects, and other media events; and
5. To perform any other duties as and when required.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新聞或傳播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學歷後全職從事宣傳推廣/傳媒關係工作最少十年;或持有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授的新聞或傳播學文憑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學歷後全職從事宣傳推廣/公共關係工作最少15年;
2. 熟悉政府及/或公營機構的運作;
3. 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以及
4. 具有良好溝通技巧,擅長處理人際關係。
Candidates should:-
1. Have a bachelor degree in journalism or communication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and at least 10 years’ full-time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of publicity/media relations; or a diploma in journalism or communication from a registered post-secondary college issued after the date of its registration, or equivalent; and at least 15 years’ full-time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of publicity/public relations;
2. Have in-depth knowledge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and or the public sector;
3. Have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and Chinese; and
4. Have strong communication and interpersonal skill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一併郵寄至查詢地址。
工作模式不定。薪酬按實際工作時數計算,確實時數則須視乎部門需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一併郵寄至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和相關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經理(兼職)職位」。申請人需提交-
(a) 詳盡履歷,包括:
(i) 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或文憑的詳 情;以及
(ii)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b) 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以及
(c) 工作證明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上述(a)-(c)項文件副本送達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夾附所需證明文件,將不予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只有獲選面試者才會得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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