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機構傳訊)擔任的職務,與籌辦及推行各類機構傳訊和公眾教育活動有關,負責:
- (a)透過有效運用機構傳訊、社交媒體、宣傳及公眾教育計劃,提高公眾對創新及科技的認識,並在社會培養創新及科技文化;
- (b)與外間持份者有效地合作,管理本署與社區、關注組織、學術界、非政府機構和持份者舉辦的機構關係活動;
- (c)為高層管理人員擬備高質素的機構資料,包括通訊、演辭、網頁、機構訊息及簡報材料;
- (d)協助分部主管監督通訊、刊物、行業傳訊資料、錄像及網上通訊資料的製作,並監察外聘邀約安排;
- (e)支援高層人員擬備外部委員會和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的資料;
- (f)制訂社交媒體策略及內容,以增加社交媒體平台的瀏覽量和參與度;以及
- (g)支援有關品牌建立和宣傳推廣的海外合作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