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a)籌劃、推行及協調「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及其他減少廢物和廢物回收的推廣計劃和活動項目;(b)招募屋邨/樓宇/團體/工商機構等參加此等計劃;(c)維持及優化此等計劃的資料庫,並蒐集及分析與此等計劃有關的資料;(d)籌劃、協調、監察「社區回收網絡」的回收中心和收集站的運作和發展;(e)指導並與非政府機構及區議會合作承辦減廢回收活動項目;(f)監督廢物回收和再造調查,學校環保午膳計劃,統計數據及進行分析;(g)維持及更新環保署香港減廢網站並提供相關支援;
- (h)實施對回收業界之土地及基建支援措施以及(i)執行任何其他有關減廢及回收、廢物管理和環境保護的職務。(註: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及(b)不時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