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 (i)爲投資推廣署制定和推行全面的客戶後續支援策略,以吸引和支援已在海外及内地設點的公司在香港擴展業務;
- (ii)與公營及私營機構相關持分者合作,發展並推行組織清晰的外展項目,以吸引本地及海外各行業的目標策略性跨國公司;
- (iii)與本署的各行業小組及海外團隊合作,向策略性跨國公司推廣香港獨有的優勢和機遇,並提供投資支援服務,以促進其在香港擴展業務;
- (iv)搜集市場情報,以協助部門完善主要營銷信息,並與政府其他部門分享所收集的資料,供部門制定政策時作為參考;
- (v)推動或主辦本地及海外主題活動,如高規格會議/圓桌會議等,以供策略性公司參加,並與有關公司的主要決策者建立緊密聯繫;及
- (vi)就已於本港設點或尚未來港的策略性跨國公司,建立並管理相關資料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