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宴會及日常餐飲服務的食材處理、烹調及準備工作;
(b) 協助打理家務包括清潔、檢查家居用品及廚房器具等;以及
(c) 協助活動場地佈置、接待及侍餐等工作。
(註:合約初級家務助理須(a)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晚間、週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穿著制服;以及(c)於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a) assisting in food handling, cooking and preparation for banquets and daily catering services;
(b) assisting in domestic service including cleansing and checking of household items and cooking utensils; and
(c) assisting in setting of venues for events, receiving guests and serving meals.
(Note: Contract Junior Domestic Assistant is required to (a)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overtime, including evenings, Saturdays, Sundays and public holidays; (b) wear uniform; and (c) be deployed to work in Government House, Fanling Lodge and any other places as required.)
申請人必須:
(a) 具有在大戶家庭、大型酒店或機構處理家務及食材的知識。具處理食材及基本烹飪相關學歷或工作經驗,能操作清潔機械及器材者將獲優先考慮;以及
(b) 能操流利粵語及簡單英語;閱讀和書寫簡單中、英文;懂簡單普通話者為佳。
Candidates should :
(a) have knowledge in domestic service, food handling and preparation in a large household or large hotel/hospitality establishment. Qualifications or experience in food handling and basic cooking, experience in operating cleaning machines and equipment is an advantage; and
(b)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simple English; read and write simple Chinese and English; and ability to speak simple Putonghua is preferred.
(a)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得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相關非公務員職位規定為準。
(b) 若符合指定條件,逾時工作可獲得補假作償。
(c)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參閱該資料冊。
(g)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閱覽。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完結後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附註(a)]
(a)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得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相關非公務員職位規定為準。
(b) 若符合指定條件,逾時工作可獲得補假作償。
(c)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參閱該資料冊。
(g)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閱覽。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正式的修業成績單、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送達下述聯絡地址:香港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組)。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合約初級家務助理」。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香港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組),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建議申請人在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透過電郵或郵寄方式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