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之管理工作,包括巡察有關保安、維修、清潔等工作之執行情況,以及預訂設施之使用情況等。
(b) 協助推廣與宣傳工作,以及安排各類社區建設活動。
(c) 執行其他指定之工作。
(a) To assist in the daily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centres and community halls, overseeing the general condition of security, maintenance, cleaning, and the use of booked facilities;
(b) To assist in promotion and publicity work as well as arrangement of community building activities;
(c) To carry out any other assigned duties.
小六程度或以上,操流利粵語,能書寫一般中、英文體;教育程度較高、能操中國其他地區方言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Have completed Primary 6 schooling or above, speak fluent Cantonese and can write general Chinese and English messages; with priority given to those possessing higher academic qualification, able to speak other Chinese dialects and having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工作時間不固定;可能需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者填妥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2樓屯門民政事務處(封註「申請助理社區幹事職位」)。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七時前送交上述地址。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2) 學歷證明正本;及(3)工作證明正本。
新界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2樓屯門民政事務處人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