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或之前連同有關學歷(本地及非本地)證書及修業成績單副本送達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0樓政府物流服務署聘任小組。請於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校對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書,必須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將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所有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予考慮。 <br> <br>申請人須要通過技能測試才會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四個星期內收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