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護士的主要職責為- <br>
- (a)負責執行一般護理職務; <br>
- (b)向服務對象提供公共健康護理服務; <br>
- (c)參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 <br>
- (d)協助培訓及向於出入境口岸工作的前線員工講解關於健康篩檢服務、感染控制及職安健等事宜; <br>
- (e)執行與2019冠狀病毒病有關的緊急護理職務,包括: <br>i. 在檢疫中心提供健康評估和醫學監測,收集樣本及協調中心的聯繫; <br>ii. 在出入境口岸簽發強制檢疫令及醫學監察通知書,提供健康評估和醫學監測,協助緊急行動及公共健康調查; <br>iii. 負責電話熱線服務,追查曾與家居強制檢疫人士接觸的人物;及 <br>
- (f)其他由上司指派的護理職務。 <br> <br>
註: <br>
(1)可獲免費提供制服及洗熨服務。 <br>
(2)須不定時及24小時輪班工作,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及外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