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污水處理廠和污水泵房的顧問管理、規格擬定、設計審查、工程計劃管理、工地監管,以及各種機電設備和裝置的操作和維修工作。
(註:獲聘用的申請人或需不定時、輪班及在偏遠地區工作)。
Mainly deployed on management of consultants, specification preparation, design review, project management, site supervis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various types of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equipment and installations for sewage treatment works and sewage pumping stations.
(N.B: Successful candidates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shift and in remote areas.)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申請人須—
(a)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或機械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註(1)】;
(b) 在獲得(a)項的資格後,至少有3年從事機電項目及合約管理的工作經驗【註(2)】; 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This position is open to both male and female.
Candidates should -
(a) be a Corporate Member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Electrical or Mechanical Discipline) elected after 5 December 1975, or equivalent [Note (1)];
(b) have at least 3 years' relevant post-qualification working experience in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s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Note (2)]; and
(c)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Note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1) 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正式會員(電機或機械界別)。
(2) 有從事與可再生能源或污水處理有關的項目及合約管理的工作經驗,並熟悉污水處理過程和政府程序可獲優先考慮。
(3) 政府在聘任人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的申請人如符合入職條件(包括於筆試中取得及格成績),則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連同修業/專業資格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3樓渠務署招聘及編制事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