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所聯絡助理主要負責:
- (a)協助聯絡各領事館,並在不同懲教院所向非華語在囚人士提供傳譯和翻譯服務;
- (b)擔任電話查詢主管,處理公眾人士經電話或電郵等途徑提出的查詢、建議和投訴,解答一般查詢及/或將它們轉交相關負責組別/單位跟進,以及為查詢服務提供行政及運作支援工作;
- (c)擔任公眾教育主管,到學校及機構舉辦教育講座及青少年座談會等以推廣更生先鋒計劃,並為計劃/活動提供日常後勤及行政工作,更新網站和Facebook專頁的內容及輸入評估問卷的資料;以及
- (d)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