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就污染投訴,區域環境問題,執行環保法規管理科下各項條例,排放計劃核實,牌照和許可證申請,廢物進出口管制,在建築地盤、海上、港口管制站和回收站的活動提供技術和實地工作支援及實地視察/監察;
- (b)為環保法規管理科的各種電腦系統、數據庫及電子平台提供數據處理、編纂及分析的技術支援;
- (c)為環保法規管理科進行的外展工作、宣傳活動、簡報會提供支援;
- (d)協助聯絡、處理公眾及持份者、相關業界、各政府決策局及部門就上述職責提出的查詢及投訴;
- (e)支援各項抗疫工作;以及
- (f)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取錄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通宵、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 (b)不時在戶外工作;以及(c)在遠程地點或海上船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