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學歷資格(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三)工作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一)學歷資格(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三)工作證明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在訂定的一星期內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至十二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