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署長隸屬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常任秘書長,協助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制訂、推行和檢討本港的創科政策及計劃。具體而言,創新科技署署長的職責如下:
- (a)制定、推行和檢討有關創科的政策及計劃;
- (b)擔任署方轄下資助機構或法定機構、或公營研究及開發(研發)中心董事局的官方代表,以保障公眾利益;
- (c)監察政府創科資助計劃的管理工作,以支持應用研發、推動科技應用、培育創科人才、支援科技初創企業及培養創科文化;
- (d)支援研發實驗室,包括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的實驗室;以及
- (e)監察所提供的認可、標準和校正服務,以及檢測認證業的發展。
如欲獲取更多有關創新科技署網頁的資料,請瀏覽以下網頁https://www.itc.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