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引進辦)主任執行職責外,副主任亦負責監督引進辦與目標重點企業的日常接觸,以及與內外持份者(尤其是非本地持份者)保持密切聯繫,其主要職責包括—
a) 就引進重點企業的政策和策略事宜,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主任; b) 監督與目標重點企業的日常接觸並領導部分相關工作; c) 就創新和科技事宜與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入境事務處、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香港科技園公司、數碼港、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大學和其他專業組織等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 d) 與引進重點企業諮詢委員會各委員密切合作和策導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以及 e) 協助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主任督導本地核心團隊的日常工作,並策導設於內地和海外的招商引才專組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