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意外及安全調查員(航空工程)主要職責包括:
- (a)在總調查主任指派下擔任主事調查主任,負責有效和高效地領導調查工作;
- (b)在擔任主事調查主任期間,協調和管理所有相關調查工作及隊員;
- (c)在擔任主事調查主任期間,適時為每項調查備妥意外/事故調查報告;
- (d)在調查工作中擔任航空工程和飛行數據分析方面的專家,向主事調查主任提供支援;
- (e)進行預防意外安全研究,並在其專業領域提出安全建議;
- (f)在總調查主任指派下參與該等與航空意外及事故調查和航空安全有關的本地或非本地組織和活動;以及
- (g)與其他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及國際組織聯繫。
[備註: 獲取錄的申請人或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和執行隨時候召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