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事務主任主要擔任的工作包括:
- (a)協助準備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進行的外部評審及由香港警察學院進行的內部評審,包括但不限於為香港警察學院的員工整理需要提交的資料,以及為到校訪察和引導學習的安排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
- (b)為評審小組到校訪察的安排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並協助香港警察學院的員工舉行工作坊或引導學習,爲他們準備到校訪察期間的面試;
- (c)爲課程宣傳提供行政支援,並在課程開始前協助設立教務處;
- (d)管理教務處,包括但不限於處理收生及遴選、編排課堂、管理學員的出席和評核紀錄、擬備相關統計報告、簽發學業成績單和證書;
- (e)管理內部檔案和紀錄系統,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和可讀性;
- (f)與警隊的內部持份者(包括學員、教員和外界機構)溝通;
- (g)回覆學員、員工和外界機構的查詢,提供適時和專業的支援;
- (h)支援一般辦公室行政,包括管理書信往來、安排會議和管理辦公室資源;以及
- (i)執行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