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工程師主要獲委派進行電機及儀器系統與設備的策劃、設計、建造、運作和維修保養工作,擔任員工督導及工程計劃管理的職務,以及協助訓練工程和技術人員。
An Electrical Engineer is mainly deployed on the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electrical and instrumentation systems and equipment; staff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and assisting in the training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申請人須(a)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機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所選取的會員,或同等資格[見註(1)];(b)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見註(2)]
Candidates should (a) possess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Electrical Discipline) elected after 5 December 1975, or equivalent [See Note item (1)]; (b) have a Pass result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nd (c)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1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R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item (2)]
(1) 為符合入職條件(a)項所載的要求,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其會員(電機界別)。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 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 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視為已符合工程師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 即2012 年6 月15日) 仍然有效。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4)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綜合招聘考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IELTS考試成績證明、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電機界別)或同等資格副本,以及詳列學歷/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註(4)所列的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下述地址,並於信封面註明「申請電機工程師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書,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把註(4)所列的有關文件郵寄至下述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每一頁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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