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a)協助執行公共租住屋邨、出售單位屋邨、工廠大廈、非住宅物業和停車場的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以及執行其他與房屋委員會業務/活動相關的工作;(b)會見公屋申請人和出售單位買家、調查和審查申請公屋和購買出售單位的個案,以及執行編配單位和其他相關的職責;(c)執行與寮屋、清拆、受限制道路、非法泊車、阻塞道路和拋棄垃圾違法行為等相關的執法職務;以及(d)推行房屋委員會制定的房屋政策。
可能需要不定時工作及借調至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主要負責(a)協助執行公共租住屋邨、出售單位屋邨、工廠大廈、非住宅物業和停車場的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以及執行其他與房屋委員會業務/活動相關的工作;(b)會見公屋申請人和出售單位買家、調查和審查申請公屋和購買出售單位的個案,以及執行編配單位和其他相關的職責;(c)執行與寮屋、清拆、受限制道路、非法泊車、阻塞道路和拋棄垃圾違法行為等相關的執法職務;以及(d)推行房屋委員會制定的房屋政策。
可能需要不定時工作及借調至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Mainly deployed on-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seconded t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收錄超過 370 條精選面試題目,涵蓋危機處理、工作實務處理、情境題等。每題附設「作答思路引導」,幫助考生釐清答題方向、組織邏輯及突顯個人觀點。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合格,以及香港中學會考另外3科取得第3等級/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考獲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2];並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Candidates should ha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