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電台節目製作提供技術性或一般性支援,例如:接聽聽眾來電、剪報、搜尋光碟、接待嘉賓等。
To provide technical and general production support for radio programmes, such as handling phone-in calls, newspaper cutting, searching CDs, receiving guests etc.
(a)就讀香港專上學院學位 / 高級文憑 / 認可副學士的學生,或具同等學歷;或 (b)中五畢業,並具一年有關媒體或廣播工作經驗。
(a) Students pursuing a Degree / Higher Diploma / accredited Associate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tertiary institution, or equivalent; OR (b) Completion of Form 5 with 1 year’s media or broadcasting working experience.
受聘人將按為期不多於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每周工作少於18小時。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GF340 (Rev. 6/2012))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 (http://rthk.hk/recruit/index.htm) 下載。申請人須清楚填寫申請職位,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日期或以前送達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六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