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灣仔區內社區會堂及活動中心之管理工作,包括:簡單清潔、安排預訂物資及設施之使用等;
(2) 負責灣仔區內社區會堂及活動中心間隔及檯椅的組裝、拆卸和佈置;
(3) 處理任何其他指定的工作。
(a) To assist in the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Hall and Activity Centre in Wan Chai District, including simple cleaning, booking of materials & use of facilities;
(b) To maintain and monitor the use of sliding partitions, tables, chairs and facilities in Community Hall and Activity Centre in Wan Chai District;
(c) Other duties as required.
(1) 小六或以上程度;
(2) 須有工作經驗;
(3)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通順中文,能閱讀及書寫簡單英語;及
(4) 對運用電腦及瀏覽互聯網有基本認識及有操作簡單影音設備的經驗。
(1) Have completed Primary 6 or above;
(2) Have working experience;
(3)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 to write fluent Chinese and to read and write simple English; and
(4) Have basic knowledge on common computer application and using internet and have experience on operating simple audio/visual system.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主要工作地點︰禮頓山社區會堂及灣仔活動中心;
(3) 工作時間不固定,需按編更時間表工作,並需在日間、晚間、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工作(或需戶外工作)。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連同學歷/成績表/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當天下午五時正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灣仔民政事務處Miss Fanny Wong收),請在信封面註明「應徵兼職助理社區幹事」。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時遞交、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所需文件的副本,申請可能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灣仔民政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