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主要負責 -
i)提供辦公室行政支援;ii)製作及查核統計報表;iii)協助製作財政分析表;iv)協助改良各項電子申請表;以及v)協助進行有關系統功能的用戶驗收測試及更新操作手冊。
Summer intern are mainly deployed -
i) to provide administrative support to the section; ii) to prepare and check statistical reports; iii) to assist in preparing financial analyses; iv) to assist in enhancing various electronic application forms; and v) to assist in conducting user acceptance tests on system functions and updating operation manuals.
申請人須 –
i) 在專上院校就讀全日制課程;
ii) 就讀以會計為主修科的學士課程/高級文憑課程,並已修畢首年課程; 及
iii) 精通MS Office (包括Excel、Word、 Access及Powerpoint等),以及中文打字。 熟悉巨集功能設定者優先。
Applicants should-
i) be students studying full-time programmes offered by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ii) have completed the first year of a bachelor degree/higher diploma course with major in Accountancy; and
iii) be proficient in MS Office (Excel, Word, Access and Powerpoint, etc.) and Chinese characters inputting. Knowledge in setting macros functions is an advantage.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如有)。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庫務署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try.gov.hk)。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13年6月至8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可享有休息日、 法定假日、 公眾假期及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 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如有)。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庫務署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try.gov.hk)。
(a) 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 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及報名程序。 本港專上院校的學生如直接向本署遞交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b) 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有關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送交下列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人事部)」。逾期遞交的申請、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以及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於2013年6月28日仍未收到本署的回覆,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7樓庫務署策劃及發展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