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區幹事:每小時港幣43.2元
- (a)執行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解答市民查詢和巡察有關保安、維修、清潔等工作之執行情況,以及預訂設施之使用情況 等;
- (b)清潔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
- (c)巡察區內各戶外及室內設施狀況和負責搬運器材等工作;
- (d)協助推廣與宣傳工作(例如派發宣傳單),以及安排各類社區建設活動;及
- (e)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職務(包括戶外職務)。
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夜間臨時避暑中心助理(中心助理): 日更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每小時港幣55元 夜更 (下午五時三十分至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每小時港幣70元
- (a)在民政事務總署設置於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避寒中心╱夜間臨時避暑中心開放時,協助中心運作,包括登記使用者資料,派發食物,處理查詢及投訴,巡察中心,以及監督合約員工(如保安員及清潔人員)的工作;以及
- (b)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