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裝卸/捆紮/運送郵件及郵袋;
- (2)協助操作機械揀信機或與信件有關之機械及蓋印工作;
- (3)擔任信差職務(包括室內/外派送和收取郵件) ;
- (4)於戶內/外搬運和裝卸重物、跟車送貨;
- (5)整理場地及淸潔工作;以及
- (6)執行由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
- (a)工作地點及時間: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區:上午6時至晚上11時30分之間的8小時(月薪) 或上午6時至晚上10時之間的3至6小時(時薪)
- (b)工作時數:
- (1)月薪制僱員每周基本工作4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包括每天1小時的用膳時間) 。
- (2)時薪制僱員每周工作18至36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
- (c)工作地點及時間會因運作需要而有所改變,獲聘用者須輪班、不定時及/或逾時工作。如在個別日子有運作需要,或另須在星期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