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名稱
- (a)社區幹事 (兼職) (南區): <br>1. 協助組織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及處理其相關事務; <br>2. 協助籌備社區活動及鼓勵市民參與社區建設活動; <br>3. 協助準備會議及文書工作; <br>4.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解決有關樓宇管理之問題; <br>5. 協助推行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活動及其管理工作; <br>6. 如有需要,協助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以及 <br>7. 處理任何其他指定之適當工作。 <br> <br>職位名稱
- (b)兼職活動推廣助理(區議會) (南區): <br>1. 為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br>2. 就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br>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以及 <br>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的職務。



